0731-58511491
滳慧商学院
首页
关于律所
新闻动态
党建工作
业务范围
律师团队
典型案例
合作单位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见问题
>
民事侵权类
在照相馆照相后,照相馆老板未经我同意,将我的照片用来做宣传,是否侵犯了我的权利?
2018-12-14 15:38:27
分享:
是的,该行为侵犯了您个人的肖像权。以营利为目的,末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上一篇:
楼上的住户正在装修,我住的房间因此经常发生漏水渗水现象,怎么办?
下一篇:
学生在校里发生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更多新闻
人到潭州,为您解忧————冬日暖阳,法律援助,讨薪成功,欢送锦旗
2017-01-06
勇担社会责任奔赴抗洪第一线
潭州杯•第四届湘潭大学模拟法庭竞赛成功举行
二零一六年湘潭市最美女性 ——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何琪律师
潭州所认真学习曹炯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免费咨询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