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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所杨希律师受邀为区政协作《民法典-物权编》专题宣讲

2020-08-28 15: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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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学习和宣讲《民法典》的号召,进一步做好《民法典》的宣传、阐释及普及工作,促进政协委员依法履职,8月27日上午,湘潭市政协委员、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希律师受邀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为区政协作《民法典—物权编》的专题宣讲会。岳塘区政协主席傅博华,副主席冯卓民、周建平、黄继琼、周亦农、邓明霞出席,会议由秘书长肖剑平主持。区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杨希律师从物权编的结构及基本含义的重新定义切入,对物权的调整范围、保护原则、物权登记法律效力的条文作详细解释。在所有权问题上,他结合实践办案经历,对所有权的定义、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若干规则、相邻关系规则、遗失物、取得时效、先占及添附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予以阐释。在用益物权方面,他在“三权分置”、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层面分别做出讲解。同时,杨希律师还强调了此次《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关于居住权的条款内容。接着,他着重强调在担保物权上,强调了依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及混合担保的内容。宣讲会末尾,杨希律师结合立法背景和司法实践,详细回答了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并和参会委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最后,区政协主席傅博华总结此次宣讲会内容,对杨希律师的讲座表示真挚的感谢。经过此次《民法典》的宣讲会,区政协委员将进一步加深对国家法典的理解和适用,有助于促进委员们在以后的履职工作中注重依法依规性,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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