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创建,是全国首批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2011年3月31日,中共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批成立。2016年12月27日,律所获得了“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何琪,女,汉族,45岁,民建会员,湘潭市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人大代表。何琪律师所获得荣誉和嘉奖主要有:全国妇联授予“维权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司法厅“全省十佳法律工作者”、共青团湖南省委“第七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先后十余次被湘潭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和“湘潭市优秀律师”、市妇联“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2012年、2014年、2016年“湘潭市优秀人大代表”,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员会专家成员。
中共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于松林,男,汉族,52岁,中共党员。1984年至1994年在雨湖区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两反科”副科长等职。1994年6月参与创办“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曾担任湘潭市岳塘区第三届人大代表,曾于2002年评为湘潭市“优秀律师”。
律所现有专业执业律师26人,含合伙人律师6人;实习律师8人,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5人,形成了老中青三代、梯队发展的模式。律所的律师平均年龄36岁,针对现有的人力资源结构,律所以建设一支有思想有活力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办所目标。将“兼爱弘毅,厚德载物”的服务宗旨、“专业致胜”的服务理念、“修身、齐家、治国”的文化内涵,融会贯通,不断挖掘和培育“潭州律师”这一品牌。